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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
  • 公司治理概述
  • 股东会
  • 董事会

未势能源(简称“公司”),于2019年4月15日由长城控股集团发起设立 注册资本4.5亿元人民币。 公司致力于让驱动世界的力量回归自然, 以可再生能源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。


自2021年底以来, 公司已完成两轮私募融资, 累计融资超14亿元人民币, 注册资本达到近8亿元人民币。通过融资, 成功引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、 中建材新材料基金、 人保科创股权投资基金、建信 领航发展基金等战略投资者, 持续优化公司股东构成, 进一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, 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,提高经营效率, 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。目前, 公司已开启B+轮融资进程, IPO合规准备也在稳步推 进中。


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,对修改章程、 增资、利润分配、 选举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。


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,向股东会负责, 行使公司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决策权, 确保股东价值最大化。

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,目前由17名法人及个人股东组成

股东会的主要职责为:

  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
  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
  • 选举和更换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;

  • 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
  • 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;

  • 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
  • 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
  •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;

  •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;

  • 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;

  • 修改公司章程。

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,向股东会负责。目前董事会由5人组成,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张天羽、执行董事兼总裁CHEN XUESONG.非执行董事唐海锋、杜硕和孙洁。


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:


  • 召集股东会会议,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;

  •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;

  •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

  •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
  •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
  •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;

  • 制订公司合井、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;

  •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

  •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,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;

  • 决定聘用或解聘承承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;

  •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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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控制

基于所处行业、发展阶段和管理模式,公司根据COSO模型设计并搭建内部控制体系,同时涵盖了财务报告内控体系,以确保业务流程的主要风险被识别,与风险对应的控制点得到有效建立,并对控制点进行详细描述。

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需求变化,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,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不断优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,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,为公司经营管理、资产安全、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提供合理保障,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整体水平,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,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。

公司致力于倡导及维护公司诚信和廉洁的企业文化,我们制定了廉洁行为规范,明确高管和员工在公司商业行为中必须遵守的基本业务行为标准,并例行组织全员培训与签署,确保其阅读、了解并遵从。公司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架构,包括股东会、董事会、职能部门以及各级管理团队等,各机构均有清晰的授权与明确的问责机制。在组织架构方面,我们对各组织明确了其权力和职责的分离,以相互监控与制衡。公司投融资副总裁负责全公司内控管理,内控管理部门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内控缺陷和改进情况,协助建设内控环境。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的控制状况进行独立的监督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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